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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 上海一业委会4人如此“捞油水”,侵占上百万资金,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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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21 13: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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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在业委会工作的职务之便,松江一商业广场业委会余某某、章某某、张某某、崔某某四人利用担任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务的便利,先是假借亲友之名低价承租公共部位,然后再高价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并侵吞服务费、中介费等。9月1日,此案在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10月22日上午,松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某、张某某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三个月;被告人章某某、崔某某因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六个月;四名被告人退缴在案的129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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