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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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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8-14 11: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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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9)]8月1日
[color=rgba(0, 0, 0, 0.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
“睡眠账户”公告(第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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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从2024年7月起,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分批次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睡眠账户”清单,请相关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相互告知,及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或销户提取业务。
办理途径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1.职工离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外地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登录“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身份认证→业务大厅→离退休提取、离职半年以上未重新缴存提取)或皖事通(定位马鞍山市→点击马鞍山公积金→离退休提取、离职半年以上未重新缴存提取)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销户提取,也可以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调离本市,在外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微信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点击登录→热门服务转移接续→我要申请立即办理),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或前往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在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现缴存地接续缴存。3.职工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Ⅰ类银行卡,缴存人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原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或遗产分配公证书等资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不准确的
可凭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证明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各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单
(第三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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