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出台了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今天我们具体看下其中的一项摩托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本次改革在已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基础上,对跨省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等业务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便利群众异地购车登记,更加方便群众异地生活、工作、学习。截止到今天,该项措施已惠及群众116人。
该措施适用于机动车所有人办理三轮、二轮及轻便摩托车登记业务。地方对摩托车实行单独管理政策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属于企业的,提供统一社会代码);
交强险保单(已联网的无须再提交纸质凭证);
购置税(已联网的无须再提交纸质凭证,但150及以下排量的不用购买购置税);
机动车购车发票;
机动车合格证原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企业的,需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供稿单位: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编辑:张智审核:廖志强核发:温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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