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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城市困难群众“困有所扶”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全面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审核、精准帮扶、跟踪问效的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制度健全、政策衔接、运行高效、动态持续的城市困难群众帮扶新格局,努力打造社会救助领域高质量发展城市范例。
《方案》明确,城市困难群众的帮扶对象是以家庭人均收入为主要认定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家庭支出和其他情况,将城市困难群体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城市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困难家庭五个类别。
《方案》提出,要构建“弱有所保、业有所就、学有所助、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残有所扶、老有所养、善有所为”的城市困难群体多元化集成帮扶体系,以对应实施城市困难群体八大帮扶工程为重点,全面梳理实施各类救助惠民政策。
具体来看,弱有所保工程方面包括修订完善低保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低保认定条件,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等内容;业有所就工程方面包括打造“立马就业”品牌,开展“春风行动”,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促进困难人员“家门口”就业等内容;学有所助工程方面包括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分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对城市困难群众家庭学生落实“奖、贷、助、补、免、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等内容;病有所医工程方面包括要持续推进城市困难人员“先诊疗后结算”医疗改革等内容;住有所居工程方面包括要完善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统筹规划,整合住房资源,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群众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等内容;残有所扶工程方面包括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惠残项目内容;老有所养工程方面包括要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优先纳入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平安智护”居家智能看护等保障范围内容;善有所为工程方面包括开展常态化慈善帮扶资金筹集,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参与城市困难群众帮扶等方面内容。
《方案》还明确要实施其他帮扶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受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困难职工帮扶、价格临时补贴、法律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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