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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收到了行政单位重新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同意对我申请的内容进行选择性公开。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行政复议工作效率这么高!”电话那头,行政复议申请人吴某连声道谢,并主动撤回了此前的复议申请。
事情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
今年7月,和县人民政府收到吴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吴某因个人原因,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县直某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果,于是向和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基本了解案件情况后,我们认为案件符合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定的调解情形,希望通过沟通调解的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和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室主任梁琛说。
阳光复议,纾困解忧。然而在审理过程中,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为公正审理该案,我们特意前往申请人所在地浙江宁波,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回忆起案件审理的过程,梁琛记忆犹新。
“我们这次来不是正式会谈,主要想找您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别着急,慢慢讲。”“好的。没想到你们对我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这么重视,还特意大老远地跑来一趟。”在看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后,吴某面露笑容,语气一下轻松了不少,并就案件内容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积极交流沟通。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梳理案件情况、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了解案件存在的问题后,多次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并召开协调会专题讨论。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机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做到明理释法、应调尽调。
经过调解,在保障当事人基本权益的前提下,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准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被申请部门针对申请人的诉求重新作出了信息公开答复,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对部分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选择性公开。
立足复议为民宗旨,化解行政矛盾纠纷。这一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只是和县司法局打造化解行政争议最优渠道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运用沟通协调等方式,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减少人民群众在维护自身权益上的成本、障碍和困难。今年以来,和县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0件,经调解后撤回申请的案件占比约10%,呈现良好的态势。
法度之内有温度,用心之处亦用情。下一步,行政复议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俯下身子”倾听民声、“挺直腰杆”大胆纠错,加大行政纠纷调解力度,打造化解行政争议最优渠道,让更多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温暖。
记者 任德玲 黄莹 通讯员 陶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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