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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日,熊大收到了一份信件,内容是熊二实名举报熊大的超市存在消防问题。因害怕被相关部门查处,熊大主动联系熊二请求撤销举报,熊二答应撤销举报的同时,向熊大高价推销其低价购进的工艺品、保健品。因害怕熊二不撤销或继续举报,熊大被迫购买工艺品和保健品,总价约6万元。
【律师说】
熊二以举报他人相要挟,借以不合理的高价推销工艺品、保健品,牟取非法利益,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律师提醒】
在面对恶意举报索要钱款时,若举报内容不属实,被举报人应当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举报内容属实,即便被举报人向举报人如数交付钱款,也无法免除被举报人的违法责任。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被举报人依旧面临法律处罚。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被举报人主动整改,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企业合规制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李航天、熊文俊律师
来自:公众号马鞍山生活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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