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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推送] 华冶刑事部案例第五期:行人闯红灯,我却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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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6-8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简介】
凌晨一点钟,人行横道边,马小跳听闻自己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当场懵了.......原来,马小跳驾驶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因路边灯光较暗,未注意到闯红灯的行人,未采取减速措施,将行人当场撞死。

【律师说】
虽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行人闯红灯,但马小跳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未减速让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行人死亡的结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提醒】
保障交通出行安全是人民群众最朴实的愿望,这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出行人员的努力。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更应该注意遵守交通法规。面对行人及非机动车,即便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的行人、非机动车,均应当减速让行,而不能图一时之快,与行人、非机动车抢行。
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是从众多交通事故中总结出的教训、经验。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便未追究刑事责任,亦难逃民事赔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自: 生活圈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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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9-3 0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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