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逃避监内服刑近一年后,女子周某在浙江平湖市检察院的刑事执行监督之下,被收押至平湖市看守所。“我以为能侥幸逃过,但是……”被执行收监时,周某叹息道。
检察官是如何识破这场“纸面服刑”的呢?
2014年9月28日,因犯合同诈骗罪,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周某在缓刑期内又犯虚假诉讼罪,2019年4月,平湖市法院决定对其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3年2个月。
2019年5月,周某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
2020年9月,刚结束哺乳期不久的周某再次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
今年9月13日,周某又一次以“产后哺乳”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法院就此依法向平湖市检察院征求意见。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发现,50多岁的周某近两年来已两次因怀孕暂予监外执行,虽然都带其本人去医院做了检查确认,但还是存在通过怀孕来逃避监内服刑的嫌疑。
这一次,周某又以“产后哺乳”为由申请暂于监外执行,但和以往的申请截然不同的是,周某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没有一件是原件,仅提供了一张模糊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职业敏感让承办检察官察觉到其中可能存在问题,便电话通知周某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出院小结等原件,并到检察院做询问笔录。
果不其然,周某在电话中支支吾吾推脱,而且,最后也未在通知的时间里依约前来做笔录,跟检察官玩起了“躲猫猫”。
承办检察官找到了周某,并将她带回检察院询问。
最终,周某主动交代了她已流产的事实,并承认在流产后依旧数次尝试再次怀孕企图逃避刑罚执行,但均未果。之后,社区矫正期间,她想办法在网上购买到了伪造的超声诊断报告来逃避监管;在临近原本的预产期时,又通过请“产假”、定位手机放至医院等手段,并再次从网上购买虚假的出院小结、出生证明等伪造自己“生孩子”的假象。“产后”为了躲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定期走访,她还编撰了各种理由不让工作人员看到“孩子”。
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调取了周某的社区矫正档案,同时向当地医院调取诊疗记录,结合调查情况和证据材料,证实周某于2020年10月23日因胎停实施流产手术,并在2021年1月、4月、5月频繁做是否怀孕的妊娠检查。
平湖市检察院最终认定,周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于2020年10月23日起消失近一年,情况十分严重。
调查终结后,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建议对周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回复函,同时针对周某暂予监外情形已消失但其刑期未满的情况,向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分别提出收监执行建议;此外,针对周某买卖使用虚假证明企图逃避刑罚执行的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相应案件线索。
建议发出后,在检察机关的跟踪监督下,司法行政机关和法院从速办理此案,法院及时作出收监执行决定,正式结束了周某继续“纸面服刑”的幻想。针对周某买卖使用虚假证明的情形,公安机关也对其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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