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琳 发表于 22-10-9 02:19:36

华冶刑事部案例第二十三期:向恶意举报说不

【案情简介】
某日,熊大收到了一份信件,内容是熊二实名举报熊大的超市存在消防问题。因害怕被相关部门查处,熊大主动联系熊二请求撤销举报,熊二答应撤销举报的同时,向熊大高价推销其低价购进的工艺品、保健品。因害怕熊二不撤销或继续举报,熊大被迫购买工艺品和保健品,总价约6万元。

【律师说】
熊二以举报他人相要挟,借以不合理的高价推销工艺品、保健品,牟取非法利益,占有他人财物,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律师提醒】
在面对恶意举报索要钱款时,若举报内容不属实,被举报人应当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举报内容属实,即便被举报人向举报人如数交付钱款,也无法免除被举报人的违法责任。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处,被举报人依旧面临法律处罚。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被举报人主动整改,纠正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企业合规制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李航天、熊文俊律师
   
            来自:公众号马鞍山生活萃

马鞍山生活网 发表于 22-10-9 02:20:13

路过帮顶。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掘金入眠刈 发表于 22-10-19 11:26:12

顶了!先赚个积分再说

霓小沫儿 发表于 22-10-21 09:04:22

内容不错,犒赏一下

蜡烛2017 发表于 22-11-8 21:24:28

文章不错!先顶了

痴痴情 发表于 22-11-9 0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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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痴情 发表于 22-11-20 08:21:13

呵呵 呵呵...

热忽行退 发表于 22-11-21 06: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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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gistuse 发表于 22-12-5 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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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马同游 发表于 22-12-10 09: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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