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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小区成立业委会,业主推荐我进筹备组。
进筹备组后,发现筹备组大部分人都是候选人,而且通过聊天观察,这些人都心怀鬼胎,各自打着小算盘。
我当时就向社区提出异议,认为这样对不是筹备组的候选人不公平,让他们候选人和筹备组只能选一个。但遭到社区反对,说相关法规没有筹备组不能参选业委会的规定。
当时报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共有16人,要选7个人,我建议这16个候选人全部放在选票中,由候选人发表竞选报告,供业主海选。
结果又遭到社区反对,说这个不利于一次性选出委员,可能要搞二次选举。
然后就由这些候选人互相投票,选出得票高的9个人。筹备组的人都提前通了气,都互投票,都入选,业主自发来的都落选。
我就设计了一个承诺书,一旦做出有损小区利益或履职不合格就辞职,并说服了社区,让所有候选人签字。
在审议小区议事规则时,其中有一条:不投票的业主票数计入多数同意票中。我认为不合理,不能代表广泛民意,要求去除。
遭到社区和其他候选人的反对,认为这是业委会选举通行惯例,不能修改。
实际召开业主大会参与投票的业主不到1/3,但每个候选人得票数都包含了2/3未投票数,个个高票当选。
很多人肯定想知道,这个业委会怎么样了?你看看你们身边的业委会就知道答案了。
来自: 马鞍山生活圈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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