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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某人随意涂改职工退休证,证据确凿,却无人愿管。面对提问者,甲说铁证如山,相关部门应该追究涂改证件者的法律责任。管事的乙却对甲的说法不以为然,不悦道,"甲又不是皇帝,他说追究就追究呀?"
我以为,甲是不是一言九鼎的皇帝并不重要,关键是他说出的话有没有道理。国家机关发放的证件不能随意伪造和涂改,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治安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的。其实,乙心里知道甲说得对,只是不服:你我同等级别,我的实权甚至比你还大,凭什么听从你的指挥?
乙与甲较劲,反映问题者遭殃。原本可以按合理程序予以解决的问题因为甲乙较劲而遥遥无期了。
一件事实清楚,简单明了的小事处理起来如此令人费解。回答反映问题者,居然石破天惊,脑洞大开地拿早已作古的皇帝说事,难道还真得要请道士作法,请出睡在地下几百上千年的皇帝现身,出面主持公道?
服了,这种推诿扯皮的水平登峰造极,令人瞠目结舌,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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