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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24-7-5 15:06| 发布者:adminlixiao| 查看:61| 评论:0|原作者:高莹 潘军|来自:马鞍山日报

摘要:7月4日,记者从市防指获悉,根据当前防汛形势及《马鞍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4日7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全市上下将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众 ...
7月4日,记者从市防指获悉,根据当前防汛形势及《马鞍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指决定自2024年7月4日7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全市上下将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众志成城,严防死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水文部门7月3日预报,受上游来水和我省区间洪水汇入影响,我省长江干流全线超警仍持续上涨,预计7月7日前后出现最高水位(最高潮位),超警幅度达1.2—1.8米,预计退水时间较长,长江防汛进入关键期。

市防指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科学有效地开展抗洪抢险、排涝减灾等各项工作。县区(开发园区)党政负责同志要在指挥部24小时应急值守。要全面加强长江、中小河流、水库等巡查防守,按规定上足巡查力量,坚持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确保险情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对重要险工要段、历史溃口段、新建未经洪水考验的堤防、建筑物等薄弱地段要固定专人防守,预置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小型水库、尾矿库等重要地点要落实专人包保,24小时坚守,提前发布预警。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投入抢险准备。

另外,相关县(区)防指可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对长江江心洲、外滩圩要严格按照转移预案要求,在预报达到预警转移水位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低标准圩口、地质灾害危险区、水库泄洪影响区、城乡低洼地区等灾害高风险区,超前谋划和安排好群众转移方案、撤退路线和安置地点,一旦发现危险征兆,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对撤退转移的群众,要确保吃、住、饮等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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