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索回给女友23万转账被拒
近日,顺义区司法局分享一起案例:#男子63次给女友转账23万要回被拒# 雷先生在恋爱期间,以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分63次向女友田女士转账23万余元。双方分手后,雷先生起诉田女士要回这一款项。雷先生主张,前述款项是田女士向他借款,因两人在恋爱,所以自己没有要求写借条。田女士则辩称上述费用是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并提交相关聊天记录。法院审理后认为,雷先生的转账系多笔小额付款,时间相距较短,与民间借贷情况不符,且雷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进一步证明款项性质,难以证明借贷关系。最终,法院驳回雷先生诉讼请求。自行给付生活费用,分手后也是也应偿还部分,又不是结婚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共同生活的费用,又不是一个人花的,更不是彩礼。 可真是烧钱。:lol来自: Android客户端 :):(:D来自: Android客户端 钱真多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多多少少赚了点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成年人了,自愿给出去的钱还想要回去,这世界不要乱套了,又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lol来自: iPhone客户端 两人都不是好鸟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想白嫖做梦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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