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势而为 发表于 22-10-8 16:25:42

为躲捉奸男子藏6楼窗外坠亡,家属索赔130万,法院:不用赔

近日,上海。已婚的夏明与李艳在酒店开房,不料被李艳的丈夫刘威带人“捉奸”,两人穿好衣服后,夏明就将窗户打开查看,翻窗户站到空调外机上,意外坠下6楼身亡。夏明的家人也因此将李艳夫妇、帮帮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方告上了法院,索赔13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明在被告刘威等人进入事发房间之前就已自行爬出窗外,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6楼房间与地面的高度及爬出6楼窗户所可能带来的危险具有认知能力,故坠楼系夏明自行爬出6楼窗户所致,是其自主行为,夏明的死亡与李艳、刘威等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夏明的家人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事发房间窗台高度符合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酒店方还在窗户上安装了限位装置并张贴了关好窗户的提醒标识,故酒店方已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夏明家人要求酒店方承担赔偿责任,亦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驳回夏明家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夏明家人不服提出了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搞婚外情还有脸去索赔

顺势而为 发表于 22-10-8 16:27:11

真是奇葩,什么样的人都有

顺势而为 发表于 22-10-8 16:27:41

国人就这样不管对错就讹一下!万一法官虾呢!就讹到了!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馥琳 发表于 22-10-8 16:28:32

怎么才6楼,应该20楼,直接摔成照片放相框里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顺势而为 发表于 22-10-8 16:29:50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院判决确实有瑕疵,这个人坠楼死亡肯定和女子丈夫带人捉奸有因果关系,要不然这个男的不可能从窗户爬出去。从情理上来说法院的判决很解气,真不知道这个男的家属怎么好意思去起诉的。来自:公众号马鞍山生活萃

高丽参 发表于 22-10-8 16:31:35

发这些干嘛,搞得就你能看到新闻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馥琳 发表于 22-10-8 16:32:26

通奸,要练好一身好武艺,情人丈夫来抓奸,大大方方交谈,动武不怕,爬什么窗户?

馥琳 发表于 22-10-8 16:33:59

6666667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乔微博 发表于 22-10-8 16:35:49

那是西门员外来自:公众号马鞍山生活萃

高丽参 发表于 22-10-8 16:36:24

当躲起来的那一刻,是因为更爱你的人来了!
当被拉出来的那一秒,是因为真爱是藏不住的:L来自: 公众号马鞍山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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