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老鼠 发表于 22-6-8 10:35:05

读者来信引发的风波

这篇读者来信如果是现在,发在了网络上面,百分之百会被和谐掉。再输入关键词,网络都不会再现的。
1997年2月18日,马鞍山日报头版醒目处刊发了这篇读者来信。
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受到阻力,不法店主顶风作案。读到来信的谢市长极为震怒,指示市公安局必须严查此事。
安民派出所宋所长带领民警分别来我家和厂保卫科问明情况。
接着市公安局又有领导去报社总编办,当我和读者来信编辑孙老师的面调查来信内容的真伪。
应孙老师要求,我写下来信内容属实,如有捏造,我个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的字据。
我当着宋所长和市局领导面说过:你们不该穿制服叫我一起去厂里和报社调查读者来信的情况。这么搞,邻居,工友和报社会误以为我犯了什么事。而应该查实我那篇为博人眼球而捏造事实,胡编乱造了篇骗稿费的读者来信实锤后,再武装整齐地当众铐走我。
宋所长当我面致谦,说他们下回会注意。市局领导耷拉着脸没有理我。总编办记者提醒我跟公安局领导说话客气点。我不服道:举报市民违禁,不仅没能得到公安局承诺的奖励,反倒惹了一身麻烦。这不是让正直者寒心吗?
总编办居主任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得饶人处且饶人。过几天再发篇读者来信,为此事画个圆满的句话。
"老徐,还得麻烦你一下,再续篇读者来信下哦。"居主任呵呵。


   
            来自: 百度小程序

麻辣鸡翅 发表于 22-6-8 11:21:18

倒数第二段:为此事画个圆满的句号来自: 百度小程序

小太阳823 发表于 22-7-20 14:23:11

已转发了

策马同游 发表于 22-7-23 14:32:41

我是来赚积分的

和你相伴 发表于 22-7-30 17:33:13

呵呵 呵呵...

策马同游 发表于 22-8-24 08:13:20

内容不错,犒赏一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读者来信引发的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