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爱你冰塘 发表于 22-6-7 14:57:32

华冶刑事部案例第四期:微信广告莫轻转

【案情简介】
这一天,熊二游戏打的正欢,熊大的语音轰炸就来了。熊大告诉熊二赶紧转发一个广告链接,如果有人注册了就可以拿十块钱的推荐费,早推荐早拿钱。熊二一听还有这好事,就将链接转发到了多个微信群中,也不管其中含有赌博的信息。几天后,熊二正美滋滋的数着介绍费呢,警察叔叔就上门了……

【律师说】
熊二转发的链接属于招揽他人赌博的非法信息,虽然熊二本人没有参与赌博或组织他人赌博,但是其转发链接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上游人员组织赌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律师提醒】
现阶段,互联网发展迅速,违法犯罪活动也搭上了互联网的顺风车,变得更加隐秘。对于一些来源不明的链接,其中很可能暗含某些违法犯罪信息,比如网络赌博、组织淫秽表演等。对于此类包装成广告的非法链接,千万不要转发,尤其是转发后还能获得“介绍费”、“新人注册费”的情形,应当保持警惕,不要因小失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者: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李航天、王正旭律师)
   
            来自: 生活圈公众号

热忽行退 发表于 22-6-21 14:08:54

文章不错!先顶了

霓小沫儿 发表于 22-7-9 03:50:40

顶一下,先表达支持!

策马同游 发表于 22-7-20 07:08:23

顶了!先赚个积分再说

123456914 发表于 22-7-27 07:38:24

文章不错!先顶了

茉莉707 发表于 22-8-7 06:16:40

内容不错,犒赏一下

茉莉707 发表于 22-8-22 00:43:12

文章不错!先顶了

123456914 发表于 22-8-27 21:54:51

呵呵 呵呵...

侬去斯 发表于 22-9-2 19:17:07

顶了!先赚个积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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