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苏 发表于 22-5-27 02:18:19

一段往事

当年纺织厂外的路泥泞不堪,道路两旁还没有路灯,与乡村道路似乎没多大区别。纺织厂多次向有关部门呼吁,请他们尽快修好路,并安装路灯,还女工安全的上下班环境。
不知是资金紧张,还是什么的其它原因,企业的请求没有得到答复。
终于有一次女工在下班的路上被流氓猥亵。因为没有路灯,流氓长得啥样,吓傻了的女工们都说不清楚。
当时,我是日报社的特约通讯员。没事时常发些小豆腐块自娱自乐,在厂里有点小名气。女工遭猥亵事件发生后,车间女书记找到了我。
女书记一反常态地同我寒暄起来:你业余时间在厂报,日报和工人日报及蓝鲸的多家晚报发表了数不清的小文章。虽短小精悍,却很耐读。
向来见到人冷若冰霜,基本不用正脸看人的女书记如此礼贤下士,令我深感意外,难免手足无措,甚至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我寻思道: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位傲娇的女书记如此反常,这般抬举我,捧煞我,不知她唱的是哪一出?
我不客气地打断女书记的滔滔不绝,请她有话不妨直说。
女书记说了女工下夜班,在路上被流氓猥亵骚扰的事。说想请我出面写篇读者来信,请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急民所急,快事快办,尽快在路两侧安装路灯,并安排公安局巡警支队抽调警力,为上下夜班的纺织女工护行。
我小声嘀咕道:这事归厂宣传科管,我去报社呼吁是不是有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嫌疑?
女书记说这事是朱厂长安排的,并说你去最合适。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推辞是不是有些不识抬举?于是我当即答应。
我向报社群工部做了简述。群工部答复:这样的读者来信适合在晚报发表。群工部接待我的那位记者还说,日报和晚报每天一早都会送到市领导们的办公桌上面,市领导看到这种民生方面的读者来信,一个电话,下面就会雷厉风行尽快办理妥当的。
找到晚报编辑部沙主任,如此这般一番陈述后,他抬腕瞅了眼时间,然后拿出一叠稿纸递给我,说明天的报纸马上要排版,你简明扼要写篇读者来信,明天在晚报社会版发表。
次日才到班上,正在换工作服,女书记推门进来,喊我出去一下。
她拿着刚从传达室取的晚报,劈头盖脸指责我怎么没要求编辑在晚报头版头条刊发这封读者来信?
我被她训的一头雾水,好半晌才说,报纸在几版发表读者来信,我做不了主?除非我是报社的主管领导~市委宣传部长。我压住怒火,耐心解释说这是报社的事情,并请她和朱厂长稍安勿躁。我还说,如果读者来信刊发了,没见啥动静,可以再向日报,甚至省报反映此事不迟。我还笑着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事要一件一件地办。
女书记板着脸说对我的表现很不满意。如果打分,60分都打不到。说罢,怒气冲冲扭头就走。
这话说的哪跟哪?简直令人无语。看来,靠造反而发家的干部,其水平真是不咋的。我后悔不该答应管此闲事。
又过了两天,我去厂仓库领工作用的零配件,遇到朱厂长。她主动同我打招呼,说我在晚报上发的读者来信引起上面的重视,现在厂区外的路灯装起来了,巡警也出动为夜班女工护驾了。自始至终,谢谢两个字都没有说。只说了句,她也喜欢给报纸写些小文章。
纺织厂,莫非我是欠你的?我是不是应该像有些工友开玩笑说的那样,收到报社的稿费,要立马请朱厂长和车间女书记吃饭,感谢她们给我提供了码字爬格的诸多素材。这篇读者来信刊发后,我应该将15块钱稿费上交给车间书记,并千恩万谢她的厚爱,让我有机会露了一把脸。朱厂长和女书记不可思议的做派让我想起孔老夫子的一句名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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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创 发表于 22-6-11 17:04:16

呵呵 呵呵...

明绍宗 发表于 22-8-3 16:37:02

内容不错,犒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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